澄迈:工作经费竟成了“过节费”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10 编辑:纪检监察部 分享到:

澄迈:工作经费竟成了“过节费”

 “利用职务便利,以多报或虚报工作误餐补助、会议补助的方式,套取村委会工作经费并私分……”20198月,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太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焕日,村党支部委员、村监委主任蔡亲群,村党支部委员蔡有兴等3名村干部因违纪被县纪委监委通报查处,在当地干部群众中引发热议。

事情要从20193月说起。当时,金江镇纪委接到举报,反映太平村委会经费使用情况不公开透明、陈焕日等3名村干部冒签他人姓名报账等问题。

“误餐补助表需要本人确认后签名,好端端的为何要冒充签名?这误餐表是否已经报销?如果已经报销了,这笔钱哪儿去了?必须深挖细查。”镇纪委迅速启动初核程序。

核查组调取、查阅了相关会计记账凭证及领取补贴登记表等资料,一份份进行分析,排查疑点,果然发现不同人名的签名笔迹有多处高度相似。

掌握初步情况后,核查组找来太平村委会其他两委干部了解核实。

“这次培训我参加过,名是我签的。”

“具体什么时间?培训内容是什么?”

“村里事情太多,我记不清了。”

面对核查组的询问,相关村干部回答口径竟如此一致,或遮遮掩掩,或闭口不谈。

“这些材料上的名字是你签的吗?说假话、作伪证或者故意隐瞒事实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在耐心疏导后,终于有所突破。

原来在谈话前,村里的老支书、现任村委监主任蔡亲群找到他们,“你就说培训的事你知道就行了”“你知道的才说,其他的话就不要乱说了”“要是有人问你财务开支的事,你就说已经开会讨论通过的”想方设法统一口径,以求逃脱组织审查,却不想还是被发现了“狐狸尾巴”。

“其实我没有参加过这次财务会议,这份《村财重大财务开支集体讨论纪要》上也不是我本人的签名。”

2018年至今,我都没有组织或参加过太平村委会妇女培训学习活动,也不知道村委会发放了3840元误餐补助。”

“我没有参加这8次会议,也没有在签到表上签名。”

……

按照村级财务报账流程,误(夜)餐补助发放审批表等通常由报账员制作后经村监委审核和村委会主任同意才能入账。此外,村财重大财物开支还要需附上集体讨论会议纪要,村“两委”干部及村监委成员还要签名捺印。数十页报销表、补助发放审批表里几百个签名中大部分是冒签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些钱去了哪里?

核查组对三人分别同时进行谈话,明确告诫只有如实交代问题,才能获得组织的宽大处理。经过一番思想斗争,陈焕日如实交代了事情的经过:“我不该打专项工作经费的主意,村两委干部平常工作比较辛苦,当时就想着提高下大家的待遇,以为发点‘过节费’不是什么大事,在思想上放松了警惕……。”蔡亲群也终于低下了头,“是我存在私心,从账户里的经费套取出来每人分得一点。我和陈焕日、蔡有兴就想了这个点子,造假材料套取工作经费。”

至此,这起违纪案件浮出水面。

经查,陈焕日、蔡亲群、蔡有兴等三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以多报或虚报工作误餐补助、会议补助的方式,套取太平村委会工作经费26360元并分数次以“过节费”名义私分给8名村“三委”干部。蔡亲群在组织初核期间还企图与他人串供,试图掩盖其违纪行为。最终蔡亲群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陈焕日、蔡有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5名村干部被集体约谈,并追缴违纪所得款。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澄迈县纪委监委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对这一典型问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同时以此为契机,督促相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管理,严格规范经费审批制度和支出范围,堵塞监管漏洞,坚决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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