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东县一起借“疫”敛财案件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3 编辑: 分享到:

 近日,乐东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该县万冲、大安、志仲3镇疫情防控交通管制服务点工作人员借“疫”敛财案件。为严明纪律、以案示警,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8月8日以来,乐东县万冲、大安、志仲等镇因疫情防控需要设立交通管制服务点。此时正值槟榔成熟季节,种植户急需销售槟榔,但交通管制服务点个别工作人员却借机对运输槟榔车辆进行勒索,严重违反疫情防控纪律。经查,万冲镇副镇长刘晓文作为万冲互通交通管制服务点值班领导,单独或伙同他人索要槟榔收购商好处费后,在未做防疫检查和车辆消杀情况下,放行槟榔运输车10余辆次;万冲镇三级主任科员周然作为头塘桥交通管制服务点值班领导,向槟榔收购商多次索要好处费,而后对运输槟榔车辆予以放行。9月9日,乐东县纪委监委对刘晓文、周然立案审查调查;对万冲、大安、志仲镇交通管制服务点存在索要槟榔收购商好处费行为的其他一般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和处置。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乐东县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目无法纪、借“疫”敛财,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严重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影响十分恶劣。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为镜鉴。当前,我省疫情已实现高质量社会面清零目标,正处于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全面开展复工复产工作的关键时期。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化责任落实、严明工作纪律,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新形势,围绕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快复工复产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不落实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严肃查处层层加码、借“疫”敛财等乱作为问题,持续释放从严执纪执法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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