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小时之外”,也要管起来!
19时左右,他们被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公安局的节前“四风”专项督察组当场抓获。经现场比对,四人是市农业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的年轻干部,涉及赌资4370元 。
他们解释自己的行为:
“工作太压头,终于盼到周五,就找个地方聚聚。”
“上菜前,看见餐馆有麻将机,想着小打小闹、消遣消遣,问题应该不大……”
以为问题不大,其实问题很大。四人因赌博,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23年4月,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监委给予伍某清开除公职处分。
某天夜里,秀屿区东峤镇人民政府干部伍某清喝了酒,在凌晨时分的村道上驾车,本以为这个时间难以被查获,没想到被民警逮个正着。经鉴定,伍某清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秀屿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魏金凤认为,“八小时外”是酒驾醉驾行为的高发时段,有的干部纪法意识淡薄,误以为被查获时隐瞒党员干部身份、对单位隐瞒酒驾醉驾记录,就能“躲避”追责……这种碰运气、以身试法的行为要不得。
3.重庆市合川区水利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陈丙安,工作之余投资入股做生意,时常在工作之外利用职务影响力为自己的生意疏通关系。
陈丙安还热爱钓鱼。老板李某投其所好,经常周末约他到鱼塘享受免费钓鱼、吃饭,不仅全程陪同,临走还会送上红包和高档茶叶。
在一次次的钓鱼、宴请活动中,陈丙安和李某越走越近,对于他的请托也毫不推辞,为其顺利承揽水利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先后6次收受李某给予的好处费8万元及黄金50g价值1.87万元。
这三个案例,都有一个共同点:
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八小时外”。
有些人可能会觉得,工作时间守好规矩、认真工作,下班了就属于个人时间,可以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甚至暂时抛却党员身份。
极少数党员干部,在八小时外搞小圈子,钻营关系,打牌赌博,沉迷电游,大吃大喝,灯红酒绿,酒驾醉驾,甚至收钱收物,谋取不法利益……
其实,和工作时间相比,公职人员“八小时外”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更加复杂、更难监管,不少权力越界、行为失范问题发生在“八小时外”,违纪违法行为易发高发。
必须把“八小时外”管起来。
目前,多地出台了“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
比如,最近广西桂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印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办法》;成都市纪委监委制发《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把对干部的监督由“工作圈”延伸至“生活圈”、由“八小时内”拓宽至“八小时外”……
围绕重点、节点,抓好“八小时外”的常态化监督检查。
监督在外,修身在内。“八小时外”的修行,最终要靠党员干部自己,时刻牢记党员干部身份,树立正确的三观,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不论人在上班还是处于下班状态,纪律规矩永远“不下班”。
最后,提醒党员干部:马上就到中秋国庆假期了,“八小时外”,一定要清清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