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申领提升补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于2017年5月15日发布《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明确了”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政策解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2、 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